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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抓三促”行动】高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专题会议

来源: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万晓芬 发布时间:2025-02-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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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安排当前重点工作,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就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意见》一致认为:一、明确检查主体与事项,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二、规范入企检查行为,严格执行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三、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工作,做好宏观监督和个案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会议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规范入企执法检查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除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行政检查主体资格要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工作落实,将规范管理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政府督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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